关于评选第八届“常德科技之星”的通 知
各区县(市)科协,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园区、企业、高校科协,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协工作的意见》(常发〔2008〕10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中的典型代表,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拓创新,更好地为我市科技进步和“开放强市、产业立市”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八届“常德科技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评选条件
入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爱岗敬业,品德高尚;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技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积极参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开放强市、产业立市”中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良好声誉,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4.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5.各级党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参与评选;
6.适度向年轻科技工作者倾斜(1972年9月1日后出生)。
二、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为10名。已被授予此称号者(附件1)不纳入评选范围。
三、评选程序
1、民主推荐。由各单位民主推荐。申报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推荐的人选,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学会(协会)须经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并填写《第八届“常德科技之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2、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推荐材料初审后,召开第八届“常德科技之星”评审会议。采取专家组分组评审推荐和集中投票排序、评委会综合平衡的方法初步确定入选人。
3、社会公示。将入选人名单在《常德日报》和《常德科普网》等媒体上公示,并报市纪委监委审查,同时返回相关单位(部门)公布并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如发现并确认入选人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等重大问题,即取消其入选资格。
4、研究确定。市科协党组根据公示结果和市纪委监委意见研究并确定入选人。
5、宣传推介。结合市科协换届进行表彰;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上进行广泛宣传推介,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比学赶超。
四、申报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将全套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市科协(市科普办),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含组织推荐、评审工作情况。
(二)《第八届“常德科技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
(三)个人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不超过8篇);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的证明;
7.获得表彰奖励(市州级以上)证明材料。
(四)各推荐单位对被推荐对象关于政治思想、学风道德、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材料。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须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联系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999号(市交通局10楼)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普办 1010室
联 系 人:龚丽
电 话:7256503 13786619668
电子邮箱:cdkxkpb7256503@163.com
附件1:历届“常德科技之星”获得者名单附件1.docx
附件2:《第八届“常德科技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docx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