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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示范学会创建和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信息来源:市科协 【字体:

常科协发〔2016〕6号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准确把握当前科协和学会改革发展形势和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学会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切实增强学会在科协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根据省科协有关精神,市科协决定在原星级学会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示范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示范学会)创建工作,通过创建示范学会,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具有我市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科技团体,带动所属社团全面发展。

一、 指导思想

以提升学会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核心,切实增强学会影响力、组织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我市科技社团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学会提升能力,发挥作用,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发挥国家创新体系主要组成部分和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协同力量的作用,为“五个常德”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提升学会“三服务一加强”为目标,通过创建示范学会,培育一批能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具有学术权威性、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现代科技团体,打造一批有影响的“品牌”学会,带动和引领市级学会实现整体能力提升,不断增强学会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为改革发展和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均有申报资格:

1.申报前连续5年社团年检合格;

2.无违纪违规行为,按章开展活动。

四、方法与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均可自愿提出申请,并于4月30日前将《示范学会创建申报表》(附件1)报送到市科协学会部。

2、申报示范学会创建的单位应根据创建指标及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10月31日前将《示范学会创建报告表》(附件2)报送学会部。

3、市科协将根据所提交的相关材料,依照创建标准对材料进行审核与现场验收。验收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定量是学会根据《示范学会创建指标及标准》设定的项目对近两年来工作绩效情况实行自计打分,标准设置总分为300分,自计打分在240分以上的有资格进入下步参评。定性是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深入学会听情况介绍、看现场实效、查阅自评计分情况的佐证材料等。

4、示范学会创建结果将在“常德科普网”上进行公示。

五、服务保障

1、加强领导。市科协将成立“示范学会”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加强指导,对评选过程和结果严格把关。

2、加强监督。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条件对示范学会进行客观公正的评选,反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等违规行为。

3、加强指导。学会部作为市科协该项工作的责任和组织实施部室,对示范学会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的同时,积极为学会申报及创建工作做好服务。

六、工作措施      

1、符合示范学会标准,经材料审核、现场验收合格评选确定后由市科协命名进行通报,并授予示范学会奖牌,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授予示范学会的单位,将优先承接省科协、市科协“学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研究课题等工作。

3、示范学会实行动态管理,每隔两年组织一次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学会命名并收回奖牌。

4、示范学会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设定数量,严格依照条件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七、材料报送要求

1、附件1、附件2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和评选示范学会工作的重要依据,应确保其严肃性和真实性。

2、以上材料均为A4开本的计算机打印稿,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

3、请在市科协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文庆    联系电话:7256979

通讯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999号,市交通局10楼市科协学会部1010室

邮政编码:415000  

电子邮箱:cdkx7256979@163.com

附件:1、示范学会创建申报表.docx      

           2、示范学会创建报告表.docx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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