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陈国辉等同志常德市市级科技示范户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11-11 信息来源:普及部 点击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科协发〔2011〕30号 各区、县(市)科协: 根据《关于推荐2011年度市级农村科技示范户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常德市科技示范户评选条件》的要求,经各区、县、(市)科协推荐,市科协审查、评选,决定授予陈国辉等30名同志“常德市市级科技示范户”称号。希望各区、县、(市)科协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示范户的培养发展和联络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科技示范作用,为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常德市市级科技示范户名单 下载附件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