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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038-20081222-158062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公开责任部门: 市科协 发文日期: 2017-03-18

常德市科协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1-02-02 信息来源:市科协 【字体: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
(二)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开展科技普及活动。
(三)编辑出版科学、技术和科普书、报刊。
(四)促进并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
(五)开展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外地、国外、港澳台地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六)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兴办科技实体;接受委托承担科技、经济项目评估、成果鉴定等任务。
(七)做好所属团体的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加强所属团体之间的交流合作,促进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
(八)兴办为学术活动、科技普及和为科技工作者、科技团体服务的企事业。
(九)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和举荐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十)参与科技政策、规章制定,参与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定期按章程要求召开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党委会等例行会议。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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