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学传播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科协、社科联,市直有关单位人事(政工)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首次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科协通〔2022〕29 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函〔2022〕2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从2022年起开展科学传播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工作,以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大众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0日)前已达退休年龄或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职称评审。以下情况除外:
(一)已达退休年龄但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含港澳台人才、外籍人才)申报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职称,且新取得的职称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
二、专业领域及层级设置
(一)专业领域
科学传播专业分自然科学传播和社会科学传播两个领域,包括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实践两个方向。
(二)层级设置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其中初级:助理科普师;中级:科普师;高级:高级科普师、正高级科普师。
三、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湖南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科协通〔2022〕25号)执行。2022年至2023 年为过渡期,所晋升职称和下一层级职称可不属同一系列(专业)。开展首次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价时,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在科学传播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的,可转评同层级科学传播专业职称。事业单位人员须提前做好职数申报工作。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资料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社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单位(组织)初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核对确认任职年限。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审核负责,相关人员须在《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并将其所有申报材料按要求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测评结果处必须明确标注测评等级,不合格的不予推荐)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人社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形式审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人社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对不完整、不规范的申报参评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的,视为放弃申报。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相应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人社部门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将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对象列入个人诚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材料复核。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委会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是否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等进行复核,复核合格者进入评审程序,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申报参评。
(五)评审。由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市职改办全程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公示。评审拟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在市科协和市社科联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备案。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市科学传播专业职改办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向市职改办备案。公示有异议人员由科学传播专业职改办按规定程序调查核实,待处理结束后再另行备案。
(八)发证。对通过评审(认定)取得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发放纸质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不得漏项。
(二)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用人单位(推荐组织)、申报职称等信息,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姓名、手机号码、用人单位(推荐组织)。送审材料一般一人1袋,最多不超过2袋。
(三)用人单位(推荐组织)需要填写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评人员花名册》,与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一式两份。
(四)用人单位(推荐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逐一审核原件后,须在对应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公章。参评人员若无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意见栏的内容由推荐组织负责填写。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五)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统一查阅下载。
(六)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报送时间:2022年11月24日—25日。报送地点:市人社局东院(柳叶大道189号)专技科512室。
(七)参评材料按目录装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各区县市科协、社科联要成立相关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职评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区县市(管理区)人社部门、科协和社科联要积极宣传科学传播专业职评工作的相关政策,做好动员组织工作,督促本区县市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把握时间节点,规范材料报送,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情况。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36-7893116(市职改办)
联系电话:0736-7256502(市科协)
联系电话:0736-7786335(市社科联)
常德市职称改革工作 常德市科学传播专业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