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五届“常德科技之星”的通知
关于评选第五届“常德科技之星”的通知
常科协发[2008]16号
各区县(市)科协,市级学会、市直企业科协,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大力宣传表彰优秀科技工作者中的典型代表,激励全市广大科技人员在“科教兴常”中发挥聪明才智,更好地为我市科技进步和推动建设“两型社会”进程建功立业,根据常办[2008]4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常德科技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此次评选的对象仅限于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学科带头人。已被授予此称号者和科普工作者、科技管理人员不纳入评选范围。此次评选名额定为10名。
二、评选条件
入选人应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诚实劳动、亲贤爱才、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同一切反科学、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活动作坚决斗争,为同行公认的楷模和典范。
入选人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是我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交叉学科等领域的学科带头人;
2、在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对本学科的发展起了开创性的作用,为本学科同行所公认。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民主推荐:由区县(市)科协、市级学会、市直企业科协、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市直有关部门民主推荐。申报单位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推荐的人选,须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学会(协会)须经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并填写《推荐表》。
2、专家评议:市科协将推荐情况汇总后,召开有关专家评议会议,初步确定候选人。
3、社会公示:将候选人名单返回相关单位(部门)公布并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在《常德日报》上公示,再由单位(部门)党组织签署意见返回市科协。
4、审定报批:由市科协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出第五届“常德科技之星”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申报日期
1、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部门及科协组织)申报。《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递交2000字左右的近五年来典型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另送交相应电子文档,均采用word文档形式。同时出具相关成果证书或获奖证明证书(同时递交复印件)。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9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常德市政府2号办公楼502室市科协普及部
联 系 人:罗亚海
电 话:7256502 13973621203
电子邮箱:cdkx7256502@163.com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09052616305115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