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关于评选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常人发〔2008〕33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
2003年常德市科协“三大”以来,全市科协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科协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常办〔2008〕48号文件精神,市人事局、市科协决定联合表彰一批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1、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县市区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企业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县市区科协和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的工作人员;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的工作人员;市科协的工作人员。
近5年来已获“全省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科协系统先进个人”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表彰名额
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15个。全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30名,其中,记二等功5人,三等功10人,嘉奖15人。
二、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工作中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为经济科技社会发展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2、模范履行桥梁纽带职责,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在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促进创新型常德建设方面作用突出;
3、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在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在科协其它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专业知识,热爱科协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及科协所属团体服务,在为科技创新、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
3、从事科协或学会工作5年以上。
(三)推荐名额
参见《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原则上不要重合在同一个单位。
三、推荐和评选工作原则及程序
1、推荐和评选要严格标准、坚持条件、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2、推荐和评选要坚持发扬民主、逐级推荐的原则。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重点面向工作第一线。先进个人人选要经民主评议,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按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上报。
3、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
4、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人事局、市科协组织评定。
四、表彰与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市人事局、市科协联合发文分别授予“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全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在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第四次全市代表大会上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组织领导
市人事局、市科协明确专人负责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各县市区人事局、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要精心组织、通力配合,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六、材料报送要求
凡被推荐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需报送审批表和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同时送交相应电子文档,均采用word文档形式。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市科协普及工作部。
联系人:罗亚海,电话:0736—7256502,手机:13973621203,
电子邮箱:cdkx7256502@163.com
地址:市政府2号办公楼502室,邮编:415000。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常德市科普网”上下载。
网址:http://www.changde.gov.cn (《通知》栏目)。
附件:1、全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常德市人事局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09052616404818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