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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7 信息来源:市科协 【字体:

常科协发〔2011〕15

各区、县(市)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

  为进一步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中国科协、省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114号,湘科协通〔2011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917-23日。集中活动时间为2011917日(暂定)。
  
二、活动主题
  全国统一主题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建议活动围绕“水情、水利、水资源”等展开。

  结合我市实际,拟开展十大系列活动,分别为:科学发展观宣传行动、节约保护水资源宣传行动、低碳文明生活行动、防灾减灾宣传行动、反对邪教科学生活行动、百姓健康行动、服务“三农”行动、科普进校园行动、科普进社区行动、科学体验行动等。
  
三、具体要求

  1、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在制定方案时,要将加强对“全国科普日”的宣传列入活动组织的重要事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全力抓好。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公众参与度,增强社会公众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了解和参与意识。

  2、争取支持,加强协作。各地各单位要将“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组织实施作为今年科协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主动联合有关党政部门共同参与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宣传等工作,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力量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深入开展好“全国科普日”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办科普的氛围。

  3、上下联动,突出集成。县市区科协(含县级学会)直接组织的活动现场不少于5个。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也要组织一些有影响的科普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准确填写“2011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见附件),并请于20115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市科协普及部。

  地址:市交通局新办公大楼1012室市科协普及部

  联系人:王宏武

  电话:7256502  13974264575

  电子信箱:cdkx7256502@163.com

  附件:2011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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