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星级学会”创建活动的通知
常科协发〔2011〕19 号
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学会工作的有效途径,创新学会管理与服务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增强学会凝聚力、影响力和发展实力,不断提升学会组织服务常德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形成一批具有我市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学术性团体。市科协决定今年起开展“星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星级学会)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星级学会”创建活动,促进市直学会达到组织建设明显增强,学术交流更加活跃、工作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使学会成为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更具有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创新型社会团体。
二、创建方法与程序
1、“星级学会”创建活动采取各学会(协会、研究会)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2013年“星级学会”创建活动将结合市民政部门开展的社会团体评估工作全面展开。申报“星级学会”创建的单位按照《星级学会创建指标及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2、申报“星级学会”创建的单位,于当年10月20日前将《星级学会创建活动申报表》、《星级学会创建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3、在提交以上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星级学会创建活申报表》及《星级学会创建报告表》可在“常德科普网”下载。
4、市科协将根据所提交的相关材料,依照“星级学会”创建标准进行审核与验收,确定初步创建结果。
5、“星级学会”创建活动与年度学会工作总结评先相结合。
6、“星级学会”创建结果将在“常德科普网”上公告。
三、创建范围及星级与分值设置
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自愿申报参与“星级学会”创建活动。“星级学会”创建设置五个等级,总分500分。从高到低依次是五星级(☆☆☆☆☆),分值475--500分;四星级(☆☆☆☆),分值440--474分;三星级(☆☆☆),分值400--439;二星级(☆☆),分值350-399分;一星级(☆),分值300-349分。
四、激励措施
1、为充分调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开展“星级学会”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市科协将对获得三星级以上的“星级学会”授予相应星级的牌匾并予以通报。
2、“星级学会”授予的星级有效期为三年,获得三星级以上的“星级学会”在有效期内具有评先资格,对举办大型学术活动给予重点支持。
3、市科协授予的“星级学会”将作为市民政部门开展社会团体评估的依据。
附件 1:“星级学会”创建活动申报表
2:“星级学会”创建报告表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