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3年全市科协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常科协发〔2014〕1号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县(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市科协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团结组织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者,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建设“四个常德”做出了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和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全市各区县(市)科协工作的积极性,推动科协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过民主评议,市科协决定授予桃源县科协、石门县科协、武陵区科协、鼎城区科协“2013年度全市科协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立新功。全市科协系统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全市科协事业全面持续发展再创辉煌。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