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常德职院科协,常德经开区、西湖管理区科协,各市直企业科协:
根据省科协《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湘科协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市科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研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一线工作的我市科技工作者,重点在常德科技功臣、科技之星、名师名家中推荐。
不包括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经获得过“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的人员。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国防科技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评选办法和要求
1、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推荐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区县市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各领域的科技工作者;高校科协负责推荐本校的科技工作者;园区科协负责推荐本园区的科技工作者;企业科协负责推荐本企业的科技工作者。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自下而上,推荐人选由基层单位推荐产生。各推荐单位要对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推荐,区县市科协、高校科协、园区科协和企业科协可以一定方式研究确定。
市科协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推荐工作。市科协评审委员会将从推荐的候选人中,评选推荐3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经考察和公示后报湖南省科协。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工作者要品德高尚、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面向基层,注重一线。推荐评选的重点要放在各个领域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4、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社会公认。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对被提出异议的推荐对象,要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5、把握进度,按时报送。请于2014年5月25日下午17:30以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科协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推荐表中主要事迹和简要事迹语言表述要严谨、准确,所获奖项要具体到奖项名称、等级、排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在附件中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德市科协办公室龚 丽,电话:7256856(兼传真)、13786619668,电子信箱:cdkx7256502@163.com
通讯地址:常德市柳叶大道2999号(市交通局大楼10楼)
邮编:415000
常德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