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委、县政府积极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的创建活动
桃源县早在2004年就荣获了中国科协颁发的“全国科普示范县”称号。根据中国科协2009年修订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办法》,桃源县的全国科普示范县示范期已满。为进一步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桃源县委、县政府多措并举,再次进行全国科普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科协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科协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桃源县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同时各乡镇、各部门也迅速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召开了全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了科普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严格考核。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创建工作任务。制定科普发展长远规划,将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考核体系。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了年度科普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工作责任。制定细则和验收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科技局、科协等单位组成的科普示范县创建督查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快、任务完成好的乡镇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不能按时完成创建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基础。县政府每年都加大了对科普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并将科普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快和加强科普场所配套设施建设,整合各类科普资源。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借助科普橱窗、标语、网站、电视、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开设了“科普园地”、“科技之窗”等栏目,定期举办科普知识讲座,播放科技节目。依托县农函大、县农民素质教育办等培训机构和“科技园地”、“科技下乡”等活动载体,营造浓厚的科普示范县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