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两办发文要求在镇街建立健全科协组织
日前,澧县县委办公室、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各镇街建立健全科协组织,并以县委办(澧办发电【2019】55号)特提·明电形式下发。
《通知》指出:为深入推进科协系统改革,增强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真正把澧县科协组织建设成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的群众团体组织,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湖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常德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提升基层科协组织力“3+l’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在全县各镇(街道)建立科协组织。
镇(街道)科协组织名称为“xxx镇(街道)科学技术协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常委委员5—7人。 成立村(社区)科普小组,配齐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设组长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组长1名(村lt;居)委会主任),成员5-6名(自定),科普宣传员数名(自定,可按村民小组数),要利用党员活动室开展工作,建立科普活动室,并配备科普信息员,做到有人议事、管事和做事,切实提高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镇街科协组织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制定本镇(街道)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品牌科普活动,围绕镇(街道)主导产业,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抓好科普示范基地和示范户的建设,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引导种植、养殖大户组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规范协会运作方式,指导协会开展科普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抓好国家、省、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健全镇(街道)科协组织网络,指导村(社区)完善科普宣传体系,抓好“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充分发挥科普阵地的作用,为广大农民提供信息、政策、技术服务。指导、协调辖区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完成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镇(街道)科协成立后,依照中国科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自身职责,按照“四有一落实”标准,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地点、有牌子、有议事规程,全面落实科协组织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知》指出:各镇(街道)科协工作由党委(工委)副书记分管,并适度保障科协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