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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038-20210303-4292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文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文日期: 2021-12-31

湖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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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6〕11号)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有效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明确改革方向、改革路径和改革重点,全面深化科协系统改革,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科技工作者、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科协组织建设成为对科技工作者有强大吸引力凝聚力、能够为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不同形式高质量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全面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智慧和力量。

  2.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引领。坚持党建立会,把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军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主战场,勇担创新发展主力军重任。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和人才作为支撑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公共服务,当好桥梁纽带、夯实执政之基。

  ——密切联系群众,突出基层重点。坚持服务兴会,准确把握群众性这个根本特点,把团结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作为科协组织的基本职能,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夯实基层基础,扩大有效覆盖,增强代表性,建立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长效机制,提升科协组织的凝聚力。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系统推进。聚焦科协系统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群众、组织松散、能力薄弱、庸懒散浮拖等现象,着力从体制机制入手,下大力气铲除上述问题滋生的土壤,改进机关作风、释放组织活力,从根本上解决科协组织与科技工作者联系不紧、不亲等突出问题。以机关改革为切入点和引领,科学谋划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整体推进和政策配套,注重学会改革和机关改革、科协系统上下改革的联动,推进工作平台和资源共享,形成系统效应。

  ——强化学会主体,推动工作创新。全面推进学会组织方式、运行机制和党建工作创新,实现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现代化。切实加强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建设,增强学会在科协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努力将学会打造成培养集聚举荐科技人才的主阵地、推进产学研金用合作的主载体、科普服务的主力军、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的主渠道。

  ——突出科学普及,提升科学素质。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快科普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普工作效能与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要求相适应。坚持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两翼并重,一手抓科技创新,促进科技繁荣发展;一手抓科学普及,促进科技推广应用。

  ——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智慧科协。打造科技工作者之家、科普主题公园、科技传播服务平台,将其建设成为线上综合集成、资源共享,线下分工协作、普惠开放,集创新创业、学术交流、科普教育一体的“互联网+服务”综合性服务平台,推进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以下简称“三型”)科协组织建设。加强科协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3.总体目标。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以下简称“四个服务”)的职责定位,树立“党建立会、从严治会、服务兴会、创新强会、开放活会”工作理念,落实“强基层基础、提综合素质、创服务品牌、树良好形象”工作要求,通过创新工作思路、方法、领域和载体,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体制机制,不断促进科协系统运行机制更完善,平台建设更健全,保障措施更到位,切实从根本上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群众的问题,科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更加突出,引领力、凝聚力、服务力和创新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手段信息化、组织体系网络化、治理方式现代化迈上新台阶,“三型”特色更加鲜明,“四个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社会组织,成为我省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4.工作思路。以“1234”工作思路抓好改革发展:“1”是瞄准一个目标、贯穿一条主线、开展一项行动,即:建设科教强省,坚持改革创新,开展“创新争先行动”;“2”是突出两大重点、建设两支队伍、提升两个能力,即:突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重点,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科协工作者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3”是健全三大体系,打造三大平台,建设“三型”组织,即:健全科协组织体系、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科学普及体系,打造科技工作者之家、科普主题公园、科技传播服务平台,建设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4”是坚持“四个服务”,实施四大工程,助力四大品牌,即: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实施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科普惠民提升工程和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助力“科技湘军”“科普湖南”“湖湘智库”“湖南智造”四大品牌。

  二、改革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体制机制

  1.优化科协领导机构人员配置。增强省科协代表大会基层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高来自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农村等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代表的比例,由目前的53%提高至70%左右;45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不少于30%;注重吸收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型研发机构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代表人物;减少领导干部所占比例。优化省科协全委会、常委会人员结构,基层一线全委会委员的比例由57%提高至70%左右,常委会委员的比例由64%提高至75%左右。兼职副主席主要从不同行业领域有代表性的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中产生,实行轮流定期驻会制度。市州、县市区科协参照执行。

  2.完善科协代表、委员和常委履职机制。实行代表任期制。分片区建立科协代表工作室,联络和服务科协代表,定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代表在任期内应认真履职,每年至少提交1篇调研报告或1条意见建议。

  实行委员述职制。严格委员履职评估,委员每年须向省科协常委会提交履职报告。委员连续2次无故缺席全委会会议,没有正常履职的,一般应辞去委员职务;常委连续3次无故缺席常委会会议,没有正常履职的,一般应辞去常委职务。

  健全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对相关工作的领导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民主办会。

  规范省科协代表大会、全委会、常委会运行机制和组织制度。每五年召开一次全省代表大会,由全委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全委会会议,由常委会召集。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由主席召集,也可由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

  市州、县市区科协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3.深化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改革。推进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改革,理顺省科协机构职能,强化公益服务属性,建设高效联动的扁平化组织体系。

  对省科协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职责进行调整优化。择优选拔干部,开展省科协与省级学会及市州、县市区的双向挂(兼)职交流。省科协挂(兼)职干部比例达到30%。

  整合省科协直属单位资源,在已撤销省经济技术开发研究中心、省科技培训中心和省科协招待所3个事业单位的基础上,构建全省科技传播服务平台,加大力量配备和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政策精神,积极推进湖南科技报社、第二课堂杂志社等2个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适当调整省科协所属公益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和职能,进一步深化改革。

  4. 健全科协组织体系。健全市州、县市区科协机构设置。县市区科协实现100%独立建制,设立党组。推动科协组织向企业(园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乡镇农村延伸。加大在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科技型民营企业中建立科协组织的力度。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园区)建立科协联合组织,促进产业发展协同创新联盟建设。把“创客之家”等新型科技社团纳入科协。大力加强全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加大对科协基层组织的指导力度,建设全省科协基层组织网,拓宽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联系渠道,让他们更多地了解科协组织、认同科协工作、参与科协活动。切实加强县级科协能力建设,强化对基层组织的业务指导。

  5.创新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方式。开展省科协“领导联市州、干部联常委、常委联委员、委员联基层”的“四联”工作,做到工作精力向基层集中、工作重点向基层倾斜、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强化联系服务科协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密切科协组织内部及其与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以“四联”工作为推手,以实施“四大工程”、建立“科技智库”为载体,组织动员科技工作者开展“创新争先行动”。

  建设湖南省科技工作者之家。整合现有资源,改善服务条件,利用“互联网+科技服务”,大力推进实体之家和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建家交友”活动,增进工作联系和情感交流,着力将湖南省科技工作者之家打造成发挥科技人才作用的重要载体、服务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展示科学技术的重要窗口、推动学术交流的重要阵地、转化科技成果的重要渠道、凝聚科技智库的重要枢纽。

  三、全面改革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

  1.改革团体会员制度。完善科协团体会员制度,接受部分规模和影响较大、承认科协章程、工作积极主动的企业(园区)科协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协作为湖南省科协团体会员。支持所属学会重点发展个人会员,鼓励团体会员中的科技工作者以个人身份加入学会,突出科技工作者的主体地位。支持资深学术专家、行业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等加入学会,广泛吸纳大学生、研究生等学生、青年会员,优化学会会员结构。强化学会的会员服务意识,密切与科技工作者的直接联系。探索建立科协会员分类服务和管理办法,明确不同类型会员的责任、权利、义务,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深化学会治理结构改革。依据《湖南省科协省级学会组织通则(试行)》,指导各级学会加强组织建设,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指导学会设立规模适中的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权责明晰的监事会、实体化的秘书处,形成适合国情、省情和学会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理顺学会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关系。规范学会分支机构设置,设立与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委员会和青年工作委员会,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做到类型、数量合理适度,管理依法合规。推进学会秘书处实体化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建立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挂靠单位与学会权责关系,扩大无挂靠、无业务主管单位学会的试点范围,着力打造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实体办事机构。

  3.健全完善学会治理方式。指导学会研究制定务实高效、位阶有序的会议制度,督促学会领导机构按期换届,确保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依章程履职。优化学会领导人员构成,省级学会代表大会代表应主要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学会理事会理事四分之三以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应为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提高中青年科技工作者比例。支持学会人事制度改革,扩大专职工作人员聘任制试点,实行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制,推动秘书长职业化,通过社会公开招聘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逐步规范在职及退(离)休领导干部在学会兼职,明确兼职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调动激发兼职人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学会办事机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学会社会服务行为规则,为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4.探索建立学会联合体。适应学科分化细化和交叉融合并存的大趋势,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成立学会联合体,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促进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平等、民主的运行机制,确保学会联合体活动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加强对学会联合体的指导,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学会联合体健康有序开展活动。

  四、创新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机制

  1.创新服务学术活动机制。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搭建开放式的高水平前沿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优化学术会议结构,提高学术交流的质量和水平,激荡自主创新的源头活水。以湖南省科技工作者之家为载体,广泛聚集高端学术资源,打造“湖南科技论坛”学术活动品牌,举办大型综合性学术活动,开展跨学科多领域国际性学术研讨交流活动。邀请国内外顶尖专家来湘参加学术交流,重点引进和支持一批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学术组织)、专业论坛落户湖南。鼓励和支持学会创办高水平的学术期刊。

  以互联网思维创新学术交流方式,使面对面的线下学术交流和依托互联网的线上交流相互补充,增强时效性、针对性和持续性,提高学术交流的实效。以学术交流、青少年科技活动等为重点,拓展对外科技人文交流渠道,推进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完善创新交流机制。

  2.创新服务科学普及机制。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以促进科普信息化、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创建“科普示范县(市、区)”等为抓手,大力实施科普惠民提升工程,整合科普资源,增强科普服务能力,健全联合协作的全社会科普大格局,建立普惠共享的现代科普体系,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到2020年我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的目标。

  着力推进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工作计划,创新科普方法,加强理论研究,推进科学文化进万家,打造“科普湖南”品牌。

  建设湖南省科技传播服务平台,推进社区、农村、学校科普e站建设,畅通服务公众科普的“最后一公里”,构建全省纵横联通的“互联网+科普服务”现代传播体系。以学会为主要支撑,以各领域各行业院士、专家为主体,建设一批权威、有影响力的科学传播团队和科普志愿者队伍,为公众提供立体、多元化的不间断科普公共服务。

  建设湖南省科普主题公园,推进实体科技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数字科技馆发展,构建“互联网+科教服务”现代科技馆体系。完善湖南“科普地图”,稳步推进湖南科普旅游。

  3.创新服务经济建设机制。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促进区域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学会为组织载体,广泛动员科技工作者进军经济建设主战场,支持企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应用,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积极推荐条件成熟的市州申报“中国科协创新驱动示范市”。

  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科技智库、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客服务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构建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创新产学研金用服务模式,推动建立金融扶持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与学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园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开展业务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专利信息推广运用,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巡讲等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设“服务企业创新创业智库”。以学会为支撑,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为依托,以基层科协为基础,采取组织推荐、同行推荐等形式,聚集一批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专业化的智力支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

  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助推精准脱贫。实行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科技工作者到扶贫一线,强化脱贫攻坚的智力支持。以贫困村为重点对象,选派科技专家小组进村入户,定点、巡回帮扶,为贫困村及贫困户提供精准、便捷、有效的科技服务。培养一批实用科技带头人和脱贫创业带头人,帮助创建科普示范基地,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合作社),提高村民的科学素质、生产经营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帮助贫困群众加快脱贫步伐,促进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科协系统援藏援疆工作。

  4.创新服务党委和政府决策机制。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省、市、县三级科技智库,助力“湖湘智库”品牌建设。建设“科学决策咨询智库”。构建以学会为主体的智库专家网络,广泛凝聚科技、产业和政府专家资源,组建各类专业性和综合性的专家研究咨询团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重大问题,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团队和学会开展决策咨询研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引导智库专家积极建言献策。围绕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改革举措、重点规划项目以及科技、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人才、项目、基地、制度等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组织学会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出具有专业化、建设性、实时性、可操作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公正、客观、管用的评估意见,努力成为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重要智囊团。

  推动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贯彻落实《湖南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和支持学会承担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项目和科技奖励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和人才推荐等政府转移职能,拓宽学会参与公共科技服务渠道,引导学会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市场竞争。建立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机制,加强对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监管与服务。

  五、改革科技人才服务机制

  1.实施科技人才托举工程。加强青年英才培养。建立湖南省青年科技工作者数据库。积极组织动员院士专家、学术带头人和学会发现培养新人,帮助青年科技才俊成长成才。设立专项培养资金,接续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职业成长。重点资助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学术交流活动,连续资助3年,为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计划”及“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培养输送人才。

  加强院士后备人才服务。重点服务具备两院院士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特别是在基础研究领域上有重大建树、获得重大突破、做出重大贡献的45岁以下优秀科技人才。每年遴选不少于30人,连续支持3年,并列为两院院士推荐(提名)建议人选,推荐进入中国科技人才专家数据库,保持我省院士及领军人才优势。加大院士推荐(提名)力度。

  促进科技人才国际交流。大力推进“海智计划”基地建设,为在湘企业推介国际科技资源转移信息和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专业特点和项目需要,有计划地引进人才,推动本土人才培养和海外人才引进工作深度融合。建立一批“海智计划”基地,并给予资金奖补。鼓励支持高端人才到全国学会、国际学术组织任职,加强对在湘外籍科技工作者的联系服务。

  加强企业创新人才培训。组织实施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围绕我省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节能环保、航空航天装备、电力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产业,开展企业创新方法培训,支持企业培训创新型人才,助力打造湖南工业经济升级版和“湖南智造”品牌。

  2.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人才的表彰奖励,切实做好“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奖”“湖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和有关规定,探索设立“湖南省杰出工程师奖”等科技界社会奖励,有关奖项的评选周期与中国科协要求对应。

  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宣传。大力宣传优秀科学家、杰出科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爱国情怀,突出对基层一线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的宣传,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科技人才生生不息,培养造就“科技湘军”。

  六、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

  1.创新学会党建工作和党组织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学会党建工作,明确学会党组织职责定位,着力扩大学会党组织的覆盖范围,始终把学会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推进学会理事会层面党建工作小组的全面覆盖;在学会办事机构层面普遍建立基层党组织;暂不具备条件建立独立党组织的学会,探索联合设立党组织,有效扩大党的组织覆盖,确保学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学会党建领导体制,充实学会党建领导机构,在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的领导下,由省科协社会组织党委负责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党建工作。探索科协党组领导学会党的工作、科技社团党工委指导学会办事机构党建工作新机制。改革学会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模式和保障机制,强化党的领导,实现工作全覆盖。从省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进驻学会指导和参与学会党建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各级科协组织要密切关注、准确把握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面向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技工作者举办不同形式的国情党情培训班、读书班等,引导科技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引导科技工作者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上来。

  3.加强教育引导,突出和增强先进性。推动科技界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科技工作者努力做爱国的公民、敬业的学者、诚信的同行、友善的专家。以学会和高等学校为重点,持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建立健全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

  七、加强对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

  1.加强工作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既要抓好顶层设计,又要推动工作落实。要把科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和政府绩效考核。县级以上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党委、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应要求科协负责人列席。要建立各级党委副书记分管科协工作、政府一名副职领导联系科协工作的制度,党委、政府分管或联系科协工作的领导应出席同级科协全委会会议。要建立健全科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科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的重要作用。

  2.加大科普投入。鼓励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合理安排科普经费投入,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科普经费投入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给予重点保障。

  3.抓好组织实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筹领导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省科协要在中国科协指导下,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具体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根据本方案制定实施办法。

  各市州党委、省科协党组要及时向省委汇报改革进展情况。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工作评估督查机制,加强改革过程跟踪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经验,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转自 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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